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2026年9月15日上午,学院副院长曹靖宇带领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深入全院各实验实训场所,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走访了智能制造实训中心、化工制药实训中心、焊接车间、木工陶艺实训车间等重点场所,围绕危化品管理、用电安全、消防设施、气瓶存放、废弃物处置、安全标识及应急预案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
在检查过程中,曹靖宇院长详细询问了各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查看了危化品存储柜、通风系统、应急喷淋装置、灭火器材等设施的运行状态,并随机抽查实验室安全日志、设备使用记录及学生安全准入培训台账,询问应急管理措施。针对部分场所存在的物品堆放不规范、安全标识老化、个别线路布局杂乱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落实,做到闭环管理。

曹靖宇院长在检查中强调,实验室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系部、各实训场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要强化日常巡查,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于晓然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将实验室安全培训纳入实践教学必修环节,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次检查不仅是一次隐患排查,更是一次现场安全教育。下一步,教务处将结合检查情况,梳理问题清单,跟踪整改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推动安全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
撰稿人:陈静
一审:王名玮
二审:于晓然
三审:马 婧
2026年9月16日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