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学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8浏览次数:5826文章来源: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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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系:

学校研究决定学生(包括三年高职、五年高职、中职的学生)补考工作(试卷印制、考试安排、监考、阅卷、成绩汇总等)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不再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教务处负责进行检查、督导。

具体要求:

1、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补考工作。

2、各教学系将补考安排提前上报教务处。

3、各教学系严格按照学校考试制度组织学生进行补考及成绩汇总,并及时将补考成绩和学期汇总成绩上报教务处。

其它考试相关工作要求不变。

   教务处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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